“京都协议书”是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三次缔约方大会(COP-3)于1997年12月,于日本京都这座城市达成的。它是对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的限制与减排的具体指标,也是人类应对气候变化的一个里程碑。
这个协议的达成是国际社会应对气候变化问题上的一项重要进展。它明确了发达国家二氧化碳等六种温室气体的减排目标,在1990年的基础上,到2008年减排幅度为平均降低5%。而欠发达国家则不需要达到减排目标,只需采取切实可行的行动减少温室气体的排放。
同时,此次协议的达成也开创了碳交易的先河。发达国家可出售协议所规定的减排任务以外的剩余减排指标,以此获得经济利益,转移一部分减排成本。而欠发达国家可以通过可持续发展机制等手段获得资金和技术的支持,以帮助它们减少温室气体的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