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
日前,物业管理法进行了修改,修改内容主要集中在物业服务企业设置、物业服务合同、业主大会和物业服务投诉等方面。本次修改的目的在于保护业主的合法权益,规范物业服务企业的行为,推进物业管理行业的良性发展。
物业管理法的修改
物业服务企业设置方面,修改原则是“地方应当根据本地区物业服务需求情况和物业服务企业数量,合理确定物业服务企业设置标准,并组织实施。”物业服务企业的设置标准应当包括能够提供的物业服务项目和数量、服务时间、人员配备、服务范围及服务质量等方面标准。
物业服务合同方面,修改原则是“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与业主或者业主委员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并明确物业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服务期限、服务收费标准、双方权利和责任等方面的条款。”
业主大会方面,修改原则是“物业服务企业应当配合业主委员会,定期向业主大会报告物业服务的经营管理情况,接受业主大会的监督和检查。”
物业服务投诉方面,修改原则是“为满足业主投诉权利,规定设立物业服务投诉与调解机制,并要求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向本级政府或者相关部门备案,并在适当渠道向业主公示。”
未来发展
此次物业管理法的修改标志着我国物业管理行业更加趋向规范化、科学化、人性化的方向,为我国物业服务企业的发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并对未来的物业服务行业发展方向做出了基础性的指引。
可以预见的是,随着物业管理法的不断完善,我国物业服务企业将不断提升自身的软硬实力,推进物业服务的专业化、信息化和智能化进程,为广大业主提供更加优质的物业管理和服务。